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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孩非亲生案开庭,女方被曝生下第4胎,男方提出每孩10万精神损害赔偿

原标题:3孩非亲生案开庭,女方被曝生下第4胎,男方提出每孩10万精神损害赔偿

时隔一年多,“结婚16年3孩非亲生”案终于迎来了开庭,巧合的是,这一天正好是夫妻俩的结婚纪念日。

12月28日上午,德兴市人民法院对此次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然而在庭审还没开始前,男方当事人陈志显就向媒体透露一则重要消息,其妻子俞某在去年11月份在上饶当地医院生下了第4个女儿,并且这个孩子也不是他的。

据陈志显表示,这个消息是他从其一朋友口中获悉,已经掌握相关证据,会当庭向法官说明。

27日,极目新闻记者也从德兴一官方人士口中确认,此消息为真!

当陈志显还在为要不要起诉妻子陷入纠结时,俞某却在跟别人潇洒快活,不声不响地怀孕了。

不得不说,这个消息确实挺炸裂的,原本3胎非亲生就已经足够伤人了,可她却又在丈夫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

果不其然,该消息一经曝光后,立马在网上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大家都在指责妻子俞某,认为她的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在网友的争议声中,庭审如期举行,此次庭审分为两次开庭,分别是离婚和人格纠纷权。

为了这次开庭,陈志显准备得很充分,他与律师一共收集了200多项证据,并提出包括每个孩子10万的精神损害赔偿以及退还抚养费等十多项诉求。

当然这些赔偿只是最基本的诉求,陈志显最想弄清楚的还是他三个女儿的亲生父亲到底是谁,究竟是同一人,还是不止一人。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陈志显3个女儿的亲生父亲很有可能不是同一人,因为当时他在发现妻子出轨时,情夫极力否认自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再加上俞某生下4胎来看,3个女儿的亲父应该是另有其人。

针对男方当事人的诉求,周兆成律师进行了分析,他表示,3孩非亲生暂不违反刑法,一般是认定为欺诈性抚养,属于民事侵权。

这意味着女方很有可能不用坐牢,只需要赔偿男方精神损失赔偿以及抚养费。

抚养费先不说,因为这笔16年的账根本算不清,最后法院肯定会依据男方的收入来进行酌情判罚。

至于精神损失赔偿,周兆成律师也进行了分析,他以其他案子为例,估算法院判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可能不会超过20万。

所以综上所述,原告陈志显最终能拿到一笔赔偿,但无法让妻子和第三者负刑事责任。

律师分析得很专业,但以我个人角度而言,我认为这件事女方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首先,女方婚内与他人生下孩子并且不止一个,此举不仅违反了婚姻法,更严重伤害了男方当事人陈先生的尊严与感情。

其次,夫妻闹掰后女子与情人存在长期同居的现象,此举符合重婚罪的条件,当然具体是否属于重婚罪,还需要法院进一步认定。

从女子的所作所为,再到这件事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力,我认为女子应当要承担刑事责任,就算免除刑事处罚,也应在精神损害赔偿上给予男方更多的经济补偿。

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具体还是要根据法院的判罚,我相信法律会给男方当事人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

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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