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整治占用公共停车位
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维护镇区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有效解决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及群众停车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海中队、安海镇综合执法队决定,在安海镇金沙城周边范围开展集中整治清理占用车位物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6月19日至7月6日
二、集中整治重点
对长期占用停车位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私设地锁、地桩、锥桶、道闸等障碍物进行清理收缴,对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整治,将其车位障碍物予以强制拆除。
三、集中整治区域
安海镇成功路、侨光路、恒安路、龙山路以及金沙城周边公共停车位
四、相关要求
1.沿街商户、单位、个人立即自行清理在停车泊位内擅自设置的影响机动车正常停放的障碍物,包括反光锥桶、凳子、禁停牌、地锁、轮胎、花盆、废旧电器、家居杂物、自行车、电动车、共享单车等各类障碍物,恢复机动车停车泊位正常功能。严禁将机动车停车位占为己用不允许他人停放。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已经施划的停车泊位,不得在停车泊位上设置障碍,不得占用停车场和停车泊位出入口、通道以及消防通道。违反规定的,依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拒不配合的当事人对其涉事物品予以暂扣,并处罚款。
3.对不服从管理,妨碍、阻挠交警、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依法执法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海中队
安海镇综合执法队
2023年6月16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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