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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层住宅也必须沿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怎么理解?

原标题:低层住宅也必须沿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怎么理解?

原创|法论建筑

作者|唐海奇

一、认识火通

1、规范体系

2、规范种类

3、《火通规》在技术法规框架中的作用

4、如何正确理解《火通规》

二、住宅建筑定义

1.住宅定义及分类举例

三、《火通规》住宅建筑设消防车道理解的两种观点

(一)、此住宅建筑非彼住宅建筑

(二)、此消防通道非彼消防通道

四、法律制定(规范编制)表达方式

(一)表达逻辑三要素

1.假定条件

2.行为模式

3.法律后果

(二)刑法中故意杀人罪为例

(三)规范条文援引规则

1、确定性规范

2、准用性规则

3、委任性规定

五、总结

本文需一定法理学基础与逻辑推理能力,谨慎阅读 。《火通规》已正式实施,对于别墅,单多层住宅是否必须按第3.4.3条文设置消防车道,争议较大。即便规王宗存老师在多个宣贯场所均提到:本条文规定不包括别墅,单多层住宅 ,仍不能平息争议,本文从认识《通规》,规范表达三要素等多个方面解读相关争议。

一、认识火通规

1、规范体系:《通规》前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的长远目标,明确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成的“技术法规”体系。

(法规体系:技术性规定《建规》与全文强条《通规》构成的“技术法规”体系,即设计、审查人员必须体系性思维来理解,适用规范。单一思维或仅截取规范中某段文字进行文义解释,难免有一叶障目、管中窥豹之嫌

2、规范种类: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覆盖工程建设领域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分为工程项目类规范(项目规范)和通用技术类规范(通用规范)。通用规范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各专业通用技术为对象,以勘察、设计等通用技术要求为内容。通用规范是对各类项目共性的、通用的专业性关键技术措施的规定。

(规范种类:由通用规范(火通规)+工程类技术标准(建规)+项目规范(旅馆,宿舍项目规)组成,通用规范是对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共性的,通用的关键技术作出规定,是纲领性要求,对各类项目提出最大公因式关键技术要求

3、《火通规》在技术法规框架中的作用:承上启下,上承法律,下接标准,提取各类项目消防技术最大公因式编制,在逻辑上,除火灾危险性特别高的情况,《火通规》作出明确具体的量化指标要求外,其他一般类型建筑,主要针对目标,性能,功能提出要求。

(《通用规范》上承法律法规,下接技术标准。理解规范时,应配合相对应的工程技术标准、项目规范使用方可得出最佳效果,在目前工程技术标准尚未修订完成之时,仅截通规个别条文中的某段文字得出结论,结论难免有失偏颇)

4、如何正确理解《火通规》:规范有体系 文字有逻辑

(1) 可以把《火通规》理解为纲领性的规范,是统领各个配套技术标准的,包括《建规》《项目规范》,所以通规很多规定无法像工程技术标准那样把每一个规定量化、指标具体到条文。 具体参数必须配合工程技术标准配合使用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2)技术法规体系+防火通规,仅对目标,性能,功能提出要求。这对于设计师和审查人员而言,提出更高的要求,理解过程中,必须结合《火通规》纲领性要求即目标,性能,功能要求,同时参照工程技术标准《建规》《项目规》中具体技术参求,整体视为一个体系,综合判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与本意。同时根据规范文字意思,结合设计师本身专业知识,相互印证,演绎推理,最终逻辑闭环,得出最佳答案。如果仅列出单一规范条文来推论结果,难免有失偏颇。

(体系与逻辑:规范条文在表达过程中,为了文字简洁凝炼,可以把规范条文所应表达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省略任一,建筑师在理解通规过程中,可以把目标,性能,功能认为规范条文逻辑三要素之一的 假定模式,后面以《刑法》第232条为例讲解)

二、住宅建筑定义

1、《住宅建筑规范》术语、《民通规》条文说明:住宅建筑:以家庭为单元的居住场所,包括住宅、公寓、别墅。

按此条文,别墅当然属于住宅建筑

三、《火通规》住宅建筑设消防车道理解的两种观点

(一)此住宅非彼住宅

1 具体条文:

3.4.3 住宅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仅设置1条消防车道时,该消防车道应位于建筑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一侧。

解读:

(1):字面解读红色文字段:住宅建筑至少沿建筑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2):字面解读蓝色文字段:当建筑仅设置1条消防车道时,该消防车道应位于建筑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一侧。(此处建筑应包括前文中住宅建筑)

结论: 别墅,多层住宅属于住宅建筑,必须至少沿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同时如果别墅仅设置一条消防车道时,还必须配合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根据常识,显然是不合理的结论。

3.4.6 高层建筑应至少沿其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连续布置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保证消防车的救援作业范围能覆盖该建筑的全部消防扑救面。

(1)本条仅要求高层民用建筑设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单层住宅无需设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难以满足一个长边设置在操作场地一侧?

(重点:根据《火通规》3.46条文:仅要求高层民用建筑设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别墅单多层住宅无需设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推论:3.4.3条文所述住宅建筑,应不包括别墅,单多层住宅。否则得出结论:别墅应设消防登高操作场地)

(二)、此消防通道非彼消防通道

1、《火通规》3.4.5条规定 :

2、《民通规》4.3.6条规定

3、消防车道种类 (参照地标)

《青岛市历史城区保护更新项目消防设计指引》

4.3.6条文: 对不同通行能力的消防道路,宜按表4.3.6配置消防车辆或手抬机动消防泵。

(重点:根据上述地标理解,消防车道应根据建筑火灾危险性,扑救难度确定设计相对应的消防车道,如别墅单多层住宅火灾危险性较小,火灾救援时结合室外消火栓即可满足要求,并非必须出动消防车,可能允许设置通行小型消防车的道路即可,此观点也与《通规》所要求目标,性能,功能相适应)

四、法律中表达逻辑三要素

(一)、逻辑表达三要素

1、 规范条文具有内在的严密的逻辑结构。主要由假定条件(适用主体、范围)、行为模式 (应为,可为,勿为)、法律后果 (肯定或否定性后果)三要素组成。

(1)在立法(规范编制)实践中,为使规范文字简洁凝炼,可以省略三要素之间任一,包括假定条件,或在其他条款中规定推定条件。

然而,省略并不意味着假设(条件)不存在。假设(条件)可以根据法律规则的内在逻辑,从法律规定的语境中或从某些法律规定的内容中派生出来。

(重点:规范编制时,为了条文简洁明了,具体条文中,逻辑三要素在文字表述中是可以任意省略的,只要逻辑结构存在即可,即规范有体系,文字有逻辑)

(二)、以《刑法》为例

第四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仅以省略假定条件为例:张三杀死李四,且情节严重。

根据字面意思理解

1、张三应判死刑,然而实际上并非一定。因为刑法第232条,在逻辑上省略了假定条件,以下三种情况,张三无需承担责任

(1).张三只有八岁,不具备行为能力、

(2)、张三年满28岁,但智商只有8岁。

(3)、张三年满38岁,智商超群,但为外国驻华大使。

重点:明显《刑法》条文在制定时省略了上述假定条件,在理解《通规》第3.4.3条文时,也可理解为本条文省略了假定条件,即满足目标,功能要求时,可不设置消防车道。

(三)规范条文援引规则

在立法(规范编制)过程中,依照规范条文的内容是否已明确肯定,是否需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范条文的内容来确定该规则的内容,可以将其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1、确定性规:指法律规则的内容已明确肯定,无需再援引或参照其他法律规则的内容来确定该规则的内容。

2、委任性规则:指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全部内容,只是规定了某种概括性的指示,授权或委托某一机关或某一机构加以具体规定的法律规则。

3、准用性规则:指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规定可以参照或援引其他的法律规则的规定来加以明确的法律规则。

《通用规范》配合《建规》使用,在法理上即可认为对于一般性建筑,通规仅提出目标,功能,性能要求,至于是否满足,则需要援引或参照《建规》规范条文的内容来确定该规则的内容。在立法规则中也是常见的技术手法。

五、总结

1、认识《火通规》、建筑师应搭建法律,技术法规,工程技术标准的框架体系知识,理性客观理解通规中关于目标,功能,性能要求,同时配合工程技术标准进行设计,不应作出截字取义,一叶障目的理解 ,这对建筑师理解规范专业素养提出更高的要求。

2、《火通规》第3.4.3条文表述 住宅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确易引发岐义,存在两种理解:

观点一:同时结合《火通规》3.4.3、3.4.6两个条文表述,及设计常识的理解,可以简单推论,3.4.3条文所表述必须设置消防车道的住宅建筑,未包括别墅,单多层住宅。

观点二:消防车道的定义多样化, 也许3.4.3条文所要求单多层住宅设置的消防车道不仅限于4m宽度的消防车道。

上述两种观点,均需配合修订中《建规》相关条文使用方可明确,但笔者认为,无论采取何种观点,别墅、单多层住宅在目前设计中,不应要求沿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现有消防设计已基本满足救援要求,更不可按违反强条论处。

3. 《火通规》第3.4.3条文表述 住宅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确易引发岐义,但设计的魅力即在于,一名合格的建筑师应该用自己专业知识,经验,去弥补规范本身的局限,去化解文字带来的岐义,而不是因为规范文字表达容易引发岐义,而罔顾常识的去僵化执行文字 。

本篇文章,根据《民用建筑通用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理论法》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开文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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