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18年前山东,高一女生神秘失踪,一个月后在学校厕所发现一具尸体

电影的情节无论多么曲折,最终都会交给观众一个确定的答案,生活往往不会如此。

18年前的山东临沂市临沭县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案件,一名15岁的高三女生被人杀害,立案、侦查、取证、送检、审判、执行……

当案件已经快被人们遗忘时,坐了15年牢的“案犯”被宣判无罪释放了,这就意味着15年前抓错了人,真凶依然逍遥法外。

这就是著名的山东“张志超案”,准确地说应该是“山东临沭少女校园奸杀案”,因为张志超只是此案中的一个过客,他和大多数无辜的同学一样,不该背负任何罪名。

18年过去了,有人为真正的杀人凶手坐了15年的牢狱,而真正的杀人凶手却依然在逍遥法外,这大概是一些人永远也无法从此案中抽离关注的原因。

神秘失踪

就读于临沭二中的高某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父亲是当地颇具威望的企业家,她出身优渥,样貌姣好,多才多艺,文化课成绩也不错,性格乐观开朗,在同龄人中比较出众。

同学眼中的高某,是一个爱上网、喜欢去网吧、有很多网友和笔友的人,她的班主任则直接表示经常看到她收到来历不明的信件,还曾看到她撕信……

确定的是,高某有一个同校男朋友,两人闹过一点不愉快,高某疑似非常生气对方移情别恋。不久之后,高某就出事了。

2005年1月10日早,她与同学结伴进入到校园,同学去停自行车,她则去往教学楼的方向,自此就失去了一切踪迹。

此时天还是黑的,同学们掐着点下楼做早操,而身体有恙的高某早就得到了班主任的许可,可以不出操,所以当时没有人意识到高某消失不见。

直到晚自习下课,高某依然没有出现,家人们这才发觉不对劲,赶紧到学校里找人,这才发现人莫名其妙消失了。

后来根据同班同学的说法才得知,原来高某一整天都没有出现过,连早自习都没上。她从当天早上跟同学分道扬镳之后,就出事了。

一个月后发现尸体

高某是在去教学楼的方向上失踪的,当时还没有人关注到教学楼,同学们更倾向于她“离家出走”这种说法,甚至班主任叫学生们统一口径说她离家出走。

1月10日失踪,高某家人于1月11日晚上到公安局报案,1月14日正式处理此事,然后就是繁复的走访、问话、悬赏寻线索……

直到一个月后,2005年2月11日,学生们正在家里过寒假,学校环卫工在教学楼打扫卫生时,发现了厕所隔间内的尸体。

教学楼内的厕所平时是上了锁的,环卫工打扫卫生时,发现用钥匙打不开,也没多想,直接找来钳子直接把锁撬开,结果开门就看见了一双白腿。

警方赶到现场,经过鉴定,证实这名死尸正是失踪了一个月的高某。

尸体的下半身裸露着,上半身被一个白色蛇皮袋套住,身体下面压着自己的衣物,随身物品散落在厕所各个角落,地面上有清晰可见血迹和毛发,身体有多处被利器划割的痕迹。

高某头部有多处伤口,但都不是致命伤,她死于机械性窒息,身上多处伤口是死后造成的,处女膜未破裂,肛门未闭合。

因此可以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凶犯致高某死亡后,并未第一时间进行侵犯,可能存在隔天返回现场划破尸体以泄愤的情况。

口供与证据

张志超是另一个班的班长,该案件从头到尾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他跟此案有关,他最终被“确认”为凶手,完全取决于两个人的口供。

距离事发厕所最近的男生宿舍中,有两个人当天没有参加早操活动,并声称听到了一声凄惨的尖叫,出门查看发现两个男人的身影,这两个男人正是张志超和后来被判包庇罪的王广超。

警方根据这两名同学的口供,将人带回了局里,两人不断修改口供,终于跟案件本身对上了,最终顺利定罪。

在2020年张志超和王广超被宣判无罪之前,该案件的事发过程是这样的:

张志超阅读淫秽书籍见色起意,用铅笔刀劫持高某至洗刷间内实施强奸,期间致其窒息死亡。随后将尸体移至厕所内藏匿,离开去买锁时不慎被王广超发现,告知实情并要求其看守,不久后买来新锁将厕所门再次锁住。次日,张志超趁机再次潜入厕所内,对高某尸体进行侮辱毁坏。

2006年3月6日,在没有任何实际证据只有口供的情况下,张志超因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王广超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关于张志超、王广超二人是如何承认这桩罪行的,以及为什么没有上诉,有太多相关报道,就不赘述了。

母亲,伟大的母亲

还记得“七仙女案”吗?法官审判孙某时曾说过一段话,大意是刑事案件重证据,口供不是必要的,就算没有当事人的口供,凭借证据完全可以定案。

这起案件好像完全反了过来,几乎没有任何证据,完全凭借口供就认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草草结案的后果,就是毁了一个少年的一生,同时伤害了两个家庭。

为女儿呼喊正义的高母是伟大的,为儿子喊冤数十年的张母也是伟大的,在所有人都选择相信权威的时候,只有她坚定地站在了儿子这一边。

张母的坚持,终于让张志超摆脱了恐怖的笼罩,让他在2011年的某一天说出了所有的冤屈。又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山东高院终于还给了他们清白。

332万元的赔偿换不回失去的青春,而真正的凶手依然逍遥法外。唯一确定的一点是,真凶一定是校内人士。

尸检报告上有这样一行字:“右侧面颊上留下四个手指印”,中学校园内的人员很固定,当时为什么不逐一排查指纹呢?这桩陈年旧案留下了太多谜团,不该只交给时间解答一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