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老板摆了一场“豪横”的婚宴,不料却因此上了热搜,成为千夫所指的“老赖”。目前此事有了后续,他把报道该事件的电视台也告上了法庭,想以此挽尊。
今年 4 月,浙江桐乡商人钱老板为女儿筹备了一场盛大婚宴。酒席连摆三天,共宴请了 252 桌宾客,每桌 28 道菜,尽显排场。不过,这场看似风光的喜事,却因 52 万元食材款纠纷演变为一场沸沸扬扬的公共事件,钱老板也被成千上万的网友“戳了脊梁骨”。
钱老板与猪肉商王先生相识逾十年,基于长期合作的信任,他委托对方全权采购婚宴所需食材,包括猪肉、羊肉、海鲜、蔬菜等全品类。
王先生虽以猪肉生意为主,但凭借菜场熟络的人脉关系,承接了这一 “跨界” 采购任务。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也未约定付款方式,仅口头约定按市场行情结算。
王先生垫付 52 万元完成采购后,钱老板在验收时未提出异议,甚至安排朋友现场称重确认食材质量。然而婚宴结束两个月后,钱老板突然以 “海鲜价格虚高、质量不达标” 为由拒绝付款。
钱老板要求王先生提供原始供货商的成本价单据,并提出按 “成本价加 20 元” 结算。这一要求直接触怒了王先生 —— 海鲜进货价涉及商业机密,且王先生作为中间采购商,并无义务披露上游供货商的出货价等信息。
面对钱先生的无理要求,王先生多次协商无果后,选择向嘉兴电视台《小新说事》栏目求助。
2025 年 6 月,栏目组以《老板为女儿办 252 桌婚宴花 50 万嫌贵,怀疑采购商吃回扣拒付款》为题进行报道,详细披露了事件经过,并采访了王先生及其他未收到货款的供应商。
节目播出后引发强烈反响,舆论一边倒地谴责钱老板的 “赖账” 行为,其公司信息也被网友扒出,甚至被曝出其他债务纠纷。
不过,钱老板的反应出乎所有人意料。他并没有积极解决欠款问题,反而以报道侵犯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为由,将嘉兴电视台诉至桐乡市人民法院,索赔 12.22 万元,并要求删除视频、公开道歉。
起诉状显示,报道导致其全家遭受网络暴力,本人出现抑郁焦虑症状。钱老板这 “倒打一耙” 的举动,成功让刚刚被网友们骂惨的自己再次站在聚光灯下,该事件也从单纯的债务纠纷演变为法律与舆论的双重较量。
钱老板的诉讼主张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1、媒体未经同意使用其肖像;2、报道内容损害其商业信誉;3、披露私人事务侵犯隐私权。
然而,从法律层面分析,这些诉求似乎有些站不住脚。
根据《民法典》第 999 条,媒体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时,可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肖像、个人信息。本案中,钱先生作为商业纠纷的核心当事人,其行为具有一定公共属性,媒体报道符合舆论监督的正当性。
同时,节目内容基于王先生提供的采购单据、现场验货记录等证据,并无捏造事实的情形。王先生的代理律师盛奇祥也曾明确表示,采购价格均属市场正常水平,部分品类甚至未加价,报道内容真实可靠。
关于隐私权争议,媒体报道未涉及钱先生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敏感信息,仅围绕公开的商业纠纷事件本身展开,切实做到了“对事不对人”,属于合理披露范围。
而钱老板所谓 “丢人” 的感受,更多是公众对其失信行为的道德评价,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名誉侵权。
婚宴大家都参加过,可能也帮忙张罗过。缺什么东西,通常都是主家让亲朋好友到指定店铺拿货,完事儿一块儿再结账。有需要现付现结的,也是主家把钱拿出来,让人带现金帮忙去采购。
说实话,王先生能事先自己垫付52万元巨款,看得出来他确实是把钱老板当朋友的。不过,钱老板的做派就有点儿小家子气了。
如果你把王先生当朋友,就应赋予足够的信任,不应该事后挑毛病赖账。
如果你对他信任不够,把他当商人,那就按照商人的规则来,签协议,交预付款,价格敲定后就不要反悔。
交付的时候痛痛快快,到结账买单的时候又来挑毛病,哪儿有这样的道理?
现在又把曝光此事的电视台告上法庭,也不知道钱老板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找回颜面,还是真觉得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了……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媒体报道需基于 “公共利益” 目的,且在合理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本案中,钱老板作为商人的失信行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媒体报道具有正当性。
但部分网络用户对钱先生及其家人的恶意攻击,已超出舆论监督范畴,构成网络暴力。钱先生虽未提供具体网暴证据,但其声称的精神损害主张,客观上加剧了事件的复杂性。
2025 年 9 月 10 日的庭前会议将成为事件转折点,若法院认定媒体报道属实且无过错,钱先生的诉讼请求可能被驳回,其商业信誉将进一步受损。反之,若媒体被认定存在侵权行为,则可能引发舆论监督边界的重新界定。
看得出来,钱老板比较习惯于从自身利益角度思考问题。你只看到自己可能被朋友“坑”了,有没有想过拒付52万元货款,会给朋友的生意经营带来多大影响呢?你只看到电视台的曝光,只看到网友的指责,有没有想过这都是因你“赖账”行为带来的结果呢?
或许在钱老板的心里,还始终认为自己被朋友“杀熟”了。而王先生心里可能会想:认了十多年的“朋友”竟是这样的人,自己真是瞎了眼了。
您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朋友”呢?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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